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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调整2008年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安排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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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9-16 10:03:45 | 【字体:小 大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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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2008年中小学
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设区市、县教育局及培训机构:
为使200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取得实效,决定调整远程培训工作安排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工作。200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报名于9月30日截止,9月30日以后不再接受报名,请各级培训机构抓紧做好报名督促工作,并在9月30日前交齐培训经费。
二、上网注册和下发学习材料。10月1日至10月30日,上网学习的教师按“省远程中心”的要求上网注册。不能上网学习的教师,由“省远程中心”统一下发学习光盘、学习资料。
三、学习时间(11月1日—2009年3月31日)
(1)上网学习的教师:首先,认真学习《网上课程学习指南》。其次,在网上辅导教师指导下,系统学习网上相关课程,在线学习时间每门课不少于30小时,辅导教师全程网上跟踪指导。第三,要按时完成辅导教师布置的单元作业,并积极参加网上讨论和交流,每门课提交作业不少于5次,网上交流发贴子不少于3次。
(2)不能上网采取过渡方式学习的教师: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学习,即参加上门集中辅导、在光盘课程辅导下进行书面材料自学和校本研修。上门集中辅导由相应培训机构承担。观看光盘,自学书面辅导材料,完成单元作业,写作教学设计案例。校本研修由各中小学校长组织,分学科分专题的研讨和交流。校本研修情况要作详细纪录。
四、考试考核时间(2009年4月1至4月30日)。网上学习的教师采取定时集中网考,交叉监考,网上自动综合评定成绩。最后成绩按照网上学习时间、作业情况、网上交流情况、考试成绩按比例进行折算。不能上网学习的教师采取综合考核的办法,由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长对教师学习作业和《教学设计案例》进行检查,并结合集中辅导参与情况、校本研修参与情况进行课程学习成绩综合评定。考试和考核的记分办法按《网上学习管理办法》和《过渡方式学习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五、2009年5月-6月为总结表彰、证书审验。
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
2008年8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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